2018年辽宁省绥中县佛光山普济寺暨弥陀寺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通告
为秉承世尊遗教,光大如来戒法;绍隆佛种,续佛慧命,接引后学荷担如来家业。经中国佛教协会(中佛会[2018]32号)批准,由辽宁省佛教协会主办、葫芦岛市佛教协会协办、绥中县佛光山普济寺暨绥中县弥陀寺承办,将于2018年8月30日至9月30日举办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兹将传戒事项列举如下:
三坛戒师 恭请
首部:
得戒和尚:照元长老
羯磨阿阇黎:悟性律师
教授阿阇黎:道极律师
亚部:
本法尼和尚:定波律师
羯磨阿阇黎:乘如律师
教授阿阇黎:觉法律师
一、传戒及报到时间
传戒时间:2018年8月30日至9月30日(农历七月二十至八月二十一)
报到时间:2018年8月18日至8月28日(农历七月初八至七月十八)
二、受戒条件(详见《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
1、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2、信仰纯正,勤修三学,遵守教义教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20至59周岁之间,六根具足,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
4、剃度后,男众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女众在寺院修学两年以上;
5、能背诵《朝暮课诵》,熟悉《沙弥律仪》和《毗尼日用》。
三、报名手续
1、如实填写《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一式三份,在左上角标明受戒寺院,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僧装照片。申请表上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认真填写本人电话号码,并保持联络畅通。常住寺院、县(县级市、区)、市佛教协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特别说明:非辽宁省所属佛教寺院的求戒僧人,必须取得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审签同意并加盖公章)
2、户口簿复印件(两年内更新,复印件需首页及本人两页,一式三份)。
3、户口簿婚姻状况为离异者,需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终审判决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4、剃度师出具号条(盖章原件)及剃度师戒牒复印件(一式三份)。
5、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体检证明(含肝功能)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6、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僧装一寸照片4张。
7、戒费、三衣、钵、具(本寺中兴功德主发心供养)
戒子报名期间,辽宁省佛教协会将同传戒寺院统一组织面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堂。
四、联系方式
男众戒场:
寺院地址:辽宁省绥中县范家佛光山普济寺
绥中普济寺客堂电话:0429-679 2555
兴照法师:139 4295 8833
兴法法师:186 9890 6315
大量法师:135 9198 0033
女众戒场:
寺院地址:辽宁省绥中县范家弥陀寺
绥中弥陀寺客堂电话:0429-679 2369
了宽法师:156 9429 2921
五、获取戒表方式
1、从中国佛教协会网站下载并打印戒表,中国佛教协会网站相关链接:
http://www.chinabuddhism.com.cn/fw/xz/2012-04-19/7.html
2、直接登录葫芦岛市佛教协会网站下载并打印戒表。
3、戒常住收到新戒申请资料后将按中国佛教协会有关规定及戒律要求逐一审核录取,寄发《受戒通知书》,新戒凭《受戒通知书》在指定日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个人所在页的复印件赴戒场报到。
特别提醒:
1、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终审判决书)的证件原件务必随身带到戒场,接受最后审核。
2、受戒人员于2018年7月1日前将以上资料寄出(受戒申请表填写本人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二段39-46号绥中县佛教协会
邮政编码:125200
首部联系方式:大量法师(收)135 9198 0033
亚部联系方式:了宽法师(收)156 9429 2921
绥中县佛光山普济寺
绥中县弥陀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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